客家委員會為持續擴大收集長者的客家珍貴語音,希藉由熟悉在地之人士或團隊,前往長者習慣常聚集打嘴鼓之場所,採集長者以大埔腔、饒平腔及詔安腔等少數腔調進行之自然對話資料,收錄於本會客語語料庫及語音資料庫應用,特辦理本計畫。
本計畫邀請對客語及客家文化保存有熱忱之團隊,一起採集在地客家長者自然對話之語音,申請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4年4月25日(五)止,歡迎各縣(市)政府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、大專校院及法人、團體(不含政治團體),一起來參與。申請方式及條件,詳見114年度「共下來打嘴鼓」實施計畫。
★民間團體申請補助時注意事項:
一、申請補助者如為公職人員(註1)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(註2),申請補助前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,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禁止補助及第2項未據實揭露之規定者,將依該法第18條規定處以罰鍰。
註1:如本會之主委、副主委、主任秘書、政風主任、主計主任、…或監督本會之立法委員等。
註2:如公職人員之配偶;公職人員之二親等內親屬如父母、兄弟姊妹、女婿等;公職人員本人及其配偶及其二親等內親屬所擔任董監事、經理人等之營利事業、非營利法人(如基金會、私立學校等)及非法人團體(如同鄉會等);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;立法委員之助理等。
二、是否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定之關係人,亦可至監察院/資訊公開/利益衝突迴避專區或法務部廉政署/防貪業務專區/利益衝突,點選相關宣導資訊,以分辨是否為利衝法關係人。
三、申請時應檢附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