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要辦理土地開發?
(一)為順利取得捷運建設所需土地:以土地開發方式取得捷運設施需用土地,並提供地主除土地被徵收外另一種配合捷運建設之方式。
(二)維護地主權益:地主簽訂協議價購協議書,選擇不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者,未來分回土地開發大樓區位,享有其原有土地可建容積之開發效益。
(三)良性引導民間資金,建立正常投資管道:透過土地開發可誘導民間資金投入都市建設,經由公、私部門的合作關係,積極有效地投資都會建設。
(四)有效利用土地資源,促進地區發展:透過土地開發建立都會區中心,有助於都市空間架構之整建,以發揮都市設計及都市機能活力,提昇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。
(五)籌措捷運工程之建設財源:政府投入龐大捷運建設經費,透過土地開發不動產出租售、經營之收益,挹注捷運建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