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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志工服務隊-115年度導覽志工召募簡章
一、宗旨:善用社會資源,有效推動各項文化活動,擴大民眾參與層面,培養國民熱心公益、奉獻社會的風氣,滿足民眾學習服務與回饋的動機。
二、召募對象:凡年滿16歲以上(18歲以下須經監護人書面同意),口語表達順暢,且對文化導覽工作有興趣者,有責任心並具奉獻及服務熱誠,每月能提供約定的服勤時數且不遲到早退。服務期間至少一年,並能配合參加職前講習及各項培訓課程者,皆可報名參加。
三、其餘資訊,敬請參閱召募簡章。

相關連結:報名網址
  • 檔案說明
  • 檔案1、召募簡章  
    下載PDF檔案(檔案1、召募簡章.pdf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6-03-20 下午 02:16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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