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電聯車在靜止狀態、時速16公里及75公里巡航速度狀態下,車外噪音應分別控制在70分貝、70分貝及75分貝以下,車內噪音則須在71分貝、73分貝及74分貝以下。
二、電聯車行駛於轉彎路段及道岔路段時,車外噪音應符合環保署「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」第8條所規定之「大眾捷運系統交通噪音管制標準」之平均最大音量值85分貝以下。
列車靜止 | 行駛路軌中心起算5公尺,70dBA(Lmax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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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車行駛-16公里/時 | 行駛路軌中心起算15公尺,70dBA(Lmax) |
列車行駛-車速為巡航速度 | 行駛路軌中心起算15公尺,75dBA(Lmax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