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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民眾健康遠離菸品危害
加熱是菸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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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「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(含電子煙)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(含加熱菸),最高可罰1萬元」。
二、 國健署持續製作相關資料,提供多元菸害(包括加熱菸)及電子煙危害相關素材,可供民眾查詢運用:
(一) 國健署官方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「電子煙防制專區」(網址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444)。
(二) Yahoo奇摩搜尋引擎「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」主題專區(網址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topic/2020health)。

相關連結:電子煙防制專區
最後異動時間:2025-10-08 下午 04:53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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