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,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。
2026-10-06
附件1-115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海報(中文版)
附件2-115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海報(英文版)
一、本(115)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原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,因繳納末日適逢假日,爰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11月2日。
二、中、英文版宣導海報如附件1、2;宣導短片連結網址如下:
(一)國語版:「https://reurl.cc/eQZ0OK」。
(二)英語版:「https://reurl.cc/lnMEDj」。
(三)客語版:「https://reurl.cc/QNO1X5」。
三、相關資訊亦可至市府地方稅務局官網/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(網址:https://www.tax.taichung.gov.tw/4499/4592/4593/36218/nodeList)或宣導專區(網址:https://gov.tw/cEw)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