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,為維護公共利益,有效發現、防止、追究重大不法行為,並保障公部門、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、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。
新法針對泛公部門揭弊者提供「3保1減」措施,涵蓋工作權保障、身分保密、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,並設計舉證責任倒置、揭弊抗辯優先調查等程序保障,確保揭弊者權益不受侵害。
關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更多資訊,置於【法務部廉政署網頁/肅貪業務專區/揭弊者保護專區】,提供各機關參考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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