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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宣導

114年11月份機關安全維護宣導─加強鋰電池使用安全維護

鑑於近期媒體報導外國國家資訊資源服務中心因鋰電池爆炸起火,導致政府系統癱瘓,另國內外亦有多起鋰電池過熱、爆炸引發火災之案例,顯示若缺乏妥善使用與維護規範,將對機關設施及人員安全造成重大風險。

鋰電池相關設備(如手機、筆電、行動電源等)之正確使用與管理,重點包括:

(一)   使用安全:避免過度充電、邊使用邊充電等情形,並留意電池是否異常發熱。

(二)   存放安全:勿置於高溫、潮濕或陽光直射處,亦不宜長時間封存於不通風環境。

(三)   充電安全:應使用原廠或經認證充電設備,避免於夜間或無人看管時長時間充電。

(四)   檢查與處置:定期檢查辦公場所內鋰電池產品,如發現膨脹、滲液、破裂或異常發熱者,應立即停用並依規妥善處置。

 

資料來源:臺中市政府政風處官網宣導資料(編修)

最後異動時間:2025-11-24 下午 03:45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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